关于做好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2003年1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建成开通的南宁政务信息网,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南宁政务信息网的信息更新及时,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现就做好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南宁政务信息网要及时公布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县区、开发区和单位的积极性及各单位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 南宁政务信息网的内容保障方式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主要来源于县区、开发区、市级各有关单位网站,主要采用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对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网站(包括政务网上的二级网站)上发布的内容,通过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南宁政务信息网相应的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通过政务网邮箱,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南宁政务信息网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首页链接和栏目链接。首页链接,是在南宁政务信息网首页设置政务网站平台,该平台通过将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的网站与南宁政务信息网链接的方式实现,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南宁政务信息网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南宁政务信息网与各相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管理
(一)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县区、本单位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单位提供有关信息并进行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区、开发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县区、开发区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四、 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应按照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做好信息提供与相关网站内容更新工作,于2005年8月30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南宁政务信息网的内容支持工作。并且指定联系人配合市信息办,做好网站整合的各项工作。
(二)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要保证网站运行的人员及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将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网站的更新维护及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上为民服务项目列入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目标考核,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制度,并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定期对南宁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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