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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国南昌”网站(http://www.nc.gov.cn)是南昌市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务门户网站,是市政府政务网站群的中心和枢纽。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的管理,做好“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南昌市政务类网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洪办字[2005]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服务为宗旨,以大力开发和整合信息资源为手段,以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为目的。及时公布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公开。

  “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协同建设,资源共享。“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由网站编辑部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作用,推进政府网站体系建设。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和全面,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为南昌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加强网站的组织管理

  1.南昌市委、市政府为“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主办单位,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南昌市经济信息中心为网站承办单位,负责网站的信息编辑、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

  2. “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是全市政务类网站的门户网站。各县(区)政府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作为子网站与市政务门户网站进行链接。凡是没有建立部门网站的市直部门都要在2006年底以前建成并开通网站。

  3.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是本部门网站主办单位,同时又是市政务门户网站协办单位,负责为市政务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受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上办事业务和本单位领导信箱,做好跨部门、跨地域的网上业务协同。

  三、丰富栏目内容,完善网站功能

  1.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字[2005]16号)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应包括“辖区概览”、“政务要闻”、“政府机构”、“政府领导”、“职能介绍”、“人事任免”、“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统计报告”、“财政报告”、“部门工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公告公示”、“招标采购”等内容。

  2.大力开展网上办事服务。为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总体服务水平,凡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都要设立“办事指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事地点、联系方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供“文件下载”、“表格下载”、“网上查询”、“在线咨询”。现阶段能在网上开展的办事项目都要提供“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逐步实现网上行政许可、招商引资、交费、纳税、**等事项,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

  3.积极增进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以本单位门户网站为沟通渠道,开设“领导信箱”、“民声通道”、“信访热线”、“纠风热线”、“民意调查”、“监督投诉”等互动栏目,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限时回复与办理,切实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声、化解民忧、体现民意。

  四、“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方式

  “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来源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主要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和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将各部门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 “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通过南昌政务网电子政务邮箱,将拟发布的信息及时发送到“中国南昌”网站编辑部邮箱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将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内容与“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五、“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审核管理

  (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网站内容保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政务门户网站信息资源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做好本级政府、本部门的信息资源保障工作。

  (三)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办公室或信息化管理机构是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和本部门向“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

  六、“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建立联系制度。市政务门户网站由主网站(中国南昌)和子网站(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网站)共同组成,主站和子站的联系和协调是做好门户网站的重要手段。各子网站应依据《南昌市政务类网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为了更好地充实网站内容,方便门户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联系人。联系人的详细资料(姓名、职务、电话、邮箱地址)报网站编辑部备案。

  (二)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禁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加强信息反馈机制。对公众通过门户网站在“12345、有事找政府”、“建言献策”、“民声通道”、“在线访谈”、“纠风热线”、“市长信箱”、“电子信访”、“网上咨询台”等互动栏目中提出的事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应指定专门机构处理民声民意等方面的问题。网站编辑部将按照“谁主管、谁受理”的原则将问题及时转发至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回复“中国南昌”网站编辑部。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建立“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由市信息办定期对“中国南昌”政务门户网站及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测评和通报,促进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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